最新消息


2019冠状病毒病:疾病津贴及雇佣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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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三方协作创明天」电视特备节目精华短片
「三方协作创明天」电视特备节目精华短片已上载至劳工处网页。欢迎透过以下连结收看: 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common/video/25A_TV_Programme/25A_TV_Programme_sc.mp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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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「对冲」安排(将于2025年实施)
立法会于2022年6月9日通过《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(抵销安排)(修订)条例草案》,旨在取消使用强制性公积金(强积金)制度下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(长服金)的安排(「对冲」安排)。政府会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「积金易」平台预计于2025年全面运作时,实施取消「对冲」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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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升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项项目的款额上限
立法会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根据《破产欠薪保障条例》作出决议,调升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多个特惠款项项目的款额上限。经修订的款额上限会由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决议刊宪当日起生效,并适用于这日期或其后所衍生的薪金、代通知金、遣散费、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的债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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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家庭佣工「规定最低工资」及膳食津贴
政府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宣布,本港外籍家庭佣工的「规定最低工资」将维持在每月4,630元。膳食津贴将由现时每月不少于1,121元增加至不少于1,173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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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司法管辖权限提高
由2021年9 月17日起,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(仲裁处)的司法管辖权由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额上限不超过 8,000 元上调至不超过 15,000 元,而维持每宗雇佣申索由不超过10名申索人提出。超过仲裁处司法管辖权限的申索则由劳资审裁处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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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资关系科观塘办事处搬迁
自2021年6月15日起,劳资关系科观塘办事处的新地址为:九龙观塘观塘道 388号创纪之城一期一座 8楼 801-806室。

法定产假由10个星期延长至14个星期
《2020年雇佣(修订)条例》旨在延长《雇佣条例》(第57章)下的产假四个星期;修订条例亦涵盖两项技术性修订,包括更新《雇佣条例》下「流产」的定义、及接纳由医疗专业人员所签发的到诊证明书,作为合资格雇员就接受产前检查当日有权获得疾病津贴的证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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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风及暴雨情况下工作守则
劳工处的《台风及暴雨情况下工作守则》(工作守则),旨在提醒雇主在风季来临前,应尽早就恶劣天气下的上班及复工安排咨询雇员。工作守则亦因应政府在超强台风后可能作出的「极端情况」公布,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上班及复工安排的参考示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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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天法定侍产假在二○一九年一月十八日正式实施
根据《2018年雇佣(修订)(第3号)条例》,如果男性雇员的子女于2019年1月18日或之后出生,并符合法例的相关规定,便可就其配偶/伴侣每次分娩享有5天侍产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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